政策法规
联系我们

池州市工商联(总商会)

电话: 0566-2812867

邮箱:czgsl123@163.com

传真:0566-3388610

地址: 池州市长江南路390号商会大厦23层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详细信息

个体工商户登记下月起“两证整合” 将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信息来源:  发表时间:2016-10-12  浏览次数:692



   记者日前从省工商局获悉,11月1日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届时,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向新开业的个体户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制度,此举将有利于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据了解,对在今年11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户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将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各地可以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但要充分尊重个体经营者的意愿,不得组织对“两证整合”前登记的个体户强制换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