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精神,大力实施就业脱贫工程,充分发挥就业扶贫基地的示范效应,引领带动更多企业吸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16-59周岁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者”)就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省工商联联合开展2017年省级就业扶贫基地招募工作。
一、招募范围
热心公益、待遇较高、交通便利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为省级就业扶贫基地。
2016年被认定为省级就业扶贫基地需要重新申报。
二、招募原则
政府广泛动员,企业自愿申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择优确定。
三、招募条件
1.热心社会公益、具有社会责任感,愿意接收且能够提供适合贫困劳动者就业岗位30个以上;
2.经济实力较强,主导产业符合省委、省政府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发展方向;
3.劳动关系总体和谐,模范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生产环境和劳动保护较好,职业安全卫生制度比较健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为A级,近年来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
4.生产经营比较稳定,近年来无不良征集和违法行为记录,无经济、法律纠纷,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5.拥有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住宿、餐饮、交通等生活设施齐全,注重人文关怀;
6.职业培训制度较为完善,积极开展员工技能培训。
四、责任分工
(一)被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
1.企业应根据就业脱贫工作总体安排制定招工计划,适当降低招聘条件;
2.企业从人社、扶贫部门推荐的农村贫困劳动者中自行确定聘用人选;
3.企业与农村贫困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或在岗技能提升培训;
4.企业负责为农村贫困劳动者提供住宿、餐饮,有条件的企业可提供交通工具或发放交通补贴。
(二)相关部门: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省工商联负责择优确定省级就业扶贫基地,并从中遴选一批企业作为全国就业扶贫基地推荐对象;
2.人社、扶贫部门负责向就业扶贫基地推荐农村贫困劳动者;
3.人社部门负责为农村贫困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4.人社部门帮助企业落实就业脱贫相关扶持政策。
五、报名方式
自愿申报为省级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可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申请表(附件1)、岗位信息表(附件2),填写后于4月27日前邮寄至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 邮编:230061
联系人:王小燕 联系电话:(0551)62663821
邮箱:554364285@qq.com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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