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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 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表时间:2018-06-14  浏览次数:700



各县(区)司法局、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各县(区)法宣办,市直及驻池各单位

    现将《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予以层转,并就我市参加征集展播活动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当前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普法政治站位,要以此次作品创作征集活动为契机,结合区域特色和部门职能特点,组织开展创作展播活动,带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开展。

    二、多方协作,把握质量。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的作用,加强与机关、单位、企业、院校的沟通合作,可视情况依托视频制作公司和大中专院校的专业优势,创作更多高质量的微视频作品;要确保征集到的作品内容健康,切合主题,形式新颖并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三、明确要求,突出主题。此次活动参选作品报送的内容形式、注意事项、组织形式、奖项设置及工作要求等详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创作征集。范例作品欣赏可登陆中国普法网“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往届获奖作品展示栏目,也可关注新媒体平台(见附件2)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并参加投票等活动。

    四、及时上报、注意运用。所有参赛作品均要在815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市法宣办,由市法宣办汇总后统一上报。作品报送请注明“我与宪法微视频”字样,并附作品登记表(见附件3)。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本次创作征集工作情况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考核。

    报送邮箱:xck2811883@126.com

    联系电话:3385006

 

    附件1: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附件2:本次活动新媒体平台

    附件3:参赛作品登记表

 



 

池州市司法局    池州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


 

池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68


附件1







附件2

本次活动新媒体平台

 

1. 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2. 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

 

附件3

 “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参赛作品登记表

报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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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作品简介

作者

单位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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