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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门前三包”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表时间:2018-02-27 浏览次数:1207
为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深入推进“门前三包”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门前三包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牵头责任,形成长效机制。
“门前三包”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落实“门前三包”是“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2的具体体现。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池州市“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池创指〔2017〕1 号文件)部署,把“门前三包”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晰责任划分,明确职责范围,切实推动“门前三包”工作落细、落实。级文明办、市容管理部门要发挥牵头责任,建好协调推进机制,强化常态长效措施,推动各地各责任单位将“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氛围营造,强化社会宣传。强化媒体宣传。
市信息办、池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把“门前三包”工作作为当前创建工作宣传重点,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利用创建专题、专栏、“两微一端”在重要时段开展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形成声势。加大社会面宣传。市城管局要拓宽宣传渠道、拓展宣传方式,既注重宣传车、致市民的一封信、宣传台等传统宣传方式,也要利用与市民网络互动、街头互动等创新方式,开展“门前三包”知识普及。电信、移动、联通等电讯运营商,要每日发送“门前三包”宣传短信,倡导市民积极参与积极监督。市文明办要把“门前三包”宣传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内容,统一制作公益广告画面,落实各责任单位刊播。开展入户宣传。各级市容管理部门,要设计制作一批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把“门前三包”知识、要求送到沿街经营户、单位手中。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安排街道、社区、物管企业,组织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
三、全面签订责任书,确保沿街全覆盖。
按照“属地管理、强化督查、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原则,从 2 月底开始,贵池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以及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住建委、市教体局、市银监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供电公司等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责任范围,按照管理全覆盖时段无缝隙的目标要求,对“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情进行全面摸底,对未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单位、沿街经营户进行补签,同时对签订责任书的单位及责任人全部进行登记造册,并于 3 月中旬前将摸底调查登记情况报市城管局汇总。对未按期签订责任书的单位,由市文明办进行全市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未按期签订责任书的沿街经营户由所属城管局(分局)上门约谈,对拒不配合的经营户进行媒体曝光。
四、加强督导检查,落实三包责任。
城管、商务、卫计、住建、教体、银行、电信、移动、联通、供电等行业管理单位要广泛动员市区内临街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主动参与城市管理,督导检查责任范围内“门三包”责任制的签订和落实情况。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及《池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3 月份开始,市文明办、市行政执法局将联合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各成员单位“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全市通报。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单位和“门前三包”工作监管不到位的行业管理单位进行曝光。
各县(区)也要参照此做法,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城区和集镇的“门前三包”工作,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亮化美化净化居住环境,提升城镇形象。
池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池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 2 月 26日